一、 |
採橫向排列,並注明頁碼。圖片應加圖說,並注明供稿者、攝(繪)製之時間、地點。譜例請注明作曲者、曲名、小節數與譜例來源。 |
二、 |
論文標題、摘要及關鍵詞之中英文兩個版本為對照用,應儘量一致,接近翻譯關係,且英文關鍵詞字首必須大寫。 |
三、 |
標題層級以一,(一),1,(1),(і) 等順序表示。一律用新式標點符號,電腦檔須為全形。除破折號、省略號各占兩格,其餘標點符號均占一格。 |
四、 |
表示獨立的出版品,書籍、期刊、劇本、報紙、科儀本、樂譜、長篇史詩、內部出版品……等,或完整之戲劇、舞蹈、電影、美術作品或跨領域表演。
中文以雙尖號《》,西文以斜體字標示。
例:《藝術評論》、The New York Times |
五、 |
表示書籍之章、卷,收入期刊、論文集或專書之單篇文章、已宣讀尚未出版之會議論文、學位論文、單篇詩文;或完整演出(或儀式)當中的單場、分齣或折子。
中文採單尖號〈〉,西文用英文引號 “ ”標示。
例:〈當代臺灣遷移電影:論陳界仁《殘響世界》與高俊宏《博愛》中的空間、歷史、觀眾〉、“Digital Performance in Twenty-First Century Taiwan: Huang Yi & KUKA, a New Form of Sino-Corporeality” |
六、 |
如遇書(篇)名中另有書(篇)名之狀況,內層書篇名亦需如上標 識。 例:《《紅樓夢》考釋》、〈我讀〈背影〉〉。
重疊標示與辨義原則:在許多情況下重疊標示可以或應該簡化成單層標示,如《《紅樓夢》考釋》也可作《紅樓夢考釋》,應儘量避免三層以上的書名標示。 |
七、 |
表示書籍之節、條目等名稱,或引文、特殊名詞以「 」表示。僅於首次出現時標加符號,再出現時則不需特別標加。
用於正文之說明文字,劇本(或科儀本、樂譜)之舞臺指示、演出提示,或年代、外文之注解,以()表示。
例:「散文電影」(essay film) |
八、 |
正文中出現之外文專有名詞須譯成中文,並於第一次出現時於譯名後以括弧標出原文全名。 |
九、 |
正文中外文人名的中譯,只需翻譯姓氏(last name),例:卡契尼(Giulio Caccini) |
十、 |
內文中之外文引文,一律譯為中文。除非有針對原文文字釋義的斟酌或討論,否則請勿附加原文。 |
十一、 |
引用史料以第一手資料為原則。引文的標示:短而直接的散句置於正文內,以「」標示。超過三行的引文以及詩、詞、曲等,另起一段書寫,引文段落前後各空一行,左縮排二格,以標楷體標示。 |
十二、 |
內文超過兩個字以上之數字,或為清楚標示之目的(如日期),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。西元年份應以完整阿拉伯數字表示。
例:十八世紀、1990年、九○年代。 |
十三、 |
注釋順序請以阿拉伯數字依序標示,置於句尾符號後。 |
十四、 |
注釋之書目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:著者,題名,頁數。相關出版資料則請於文末「引用書目」詳細呈現即可。 |
十五、 |
注釋中,以逗號分隔大部分的資料項。引用書目中,則用句號。 |
十六、 |
引用書目原則上區分為「史料」、「論著」等。引用書目排序,中文按作者姓名筆畫順序排列,外文則依作者姓氏字母次序排序。若同時有中外文書目,請先列中文書目,再列外文書目。 |
十七、 |
引用書目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:著者。篇名。編者。書名(期刊名)。出版地:出版社。出版年。 |
十八、 |
若引用書目單一著者包含了兩筆以上著作,第一筆之後的各筆書目,以橫線(中文全形三格)替代著者姓名,並依出版年由舊至新排列。 |
十九、 |
可以不列入引用書目之資料如:報刊、網路資料、影音資料、地方文史資料、採訪記錄等等,可僅於正文中以注釋說明。報刊或網路資料如要列入「引用書目」,則列入「論著」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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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:
1.郭顏慧。〈新莊大拜拜 大眾爺出巡 官將首領軍〉。《自由時報》第 AA1 版。2013 年 6 月 9 日。
2.龔卓軍。〈橫貫式的地理部署:地方藝術節與當代藝術中的原民性〉。典藏ARTouch。2020年02月24日。https://artouch.com/art-views/content-12207.htm。檢索日期:2023年10月18日。
3.邱坤良。訪談人:簡秀珍。臺北波麗路餐廳。2007年7月20日。 |
二十、 |
以下列舉數例注釋與引用書目格式對照以供參考,惟個別文章仍得視其引用資料性質因應調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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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「史料」類書目
注釋:[清]彭定求等編,《全唐詩》,頁1805。
書目:[清]彭定求等編。《全唐詩》。北京:中華書局。196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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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「論著」類書目
以期刊論文為例:
注釋:鍾明德,〈自殘、裸體與慈悲:阿布拉莫維奇的身體行動方法(MPA)初探〉,頁10。
書目:鍾明德。〈自殘、裸體與慈悲:阿布拉莫維奇的身體行動方法(MPA)初探〉。《藝術評論》39(2020):1-43。
注釋:Hobbs, “Boltanski’s Visual Archives,” 123.
書目:Hobbs, Richard. “Boltanski’s Visual Archives.” History of the Human Sciences 11, no.4 (1998): 121-40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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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專書為例:
注釋:陳俊斌,《臺灣原住民音樂的後現代聆聽:媒體文化、詩學/政治學、文化意義》,頁12。
書目:陳俊斌。《臺灣原住民音樂的後現代聆聽:媒體文化、詩學/政治學、文化意義》。臺北:國立臺北藝術大學。2013。
注釋:Florida, Cities and the Creative Class,1-26.
書目:Florida, Richard. Cities and the Creative Class. London: Routledge. 2003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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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編(譯)為例:
注釋:麥克魯漢(Marshall McLuhan),鄭明萱譯,《認識媒體:人的延伸》,頁128。
書目:麥克魯漢(Marshall McLuhan)著。鄭明萱譯。《認識媒體:人的延伸》。臺北:貓頭鷹。2015。
注釋:Lahiri, In Other Words, trans. Ann Goldstein, 146.
書目:Lahiri, Jhumpa. In Other Words. Translated by Ann Goldstein. New York: Alfred A. Knopf, 2016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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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合集論文為例:
注釋:鄭玉妹,〈陳耕元(1905-1958)〉。收錄於王河盛等纂修。《臺東縣史人物篇》。頁185-86。
書目:鄭玉妹。〈陳耕元(1905-1958)〉。收錄於王河盛等纂修。《臺東縣史人物篇》。臺東:臺東縣政府。2001。
注釋:Cook, “Music as Performance.” In Martin Clayton et al. (eds.), The Culture Study of Music: A Critical Introduction. 2014-214.
書目:Cook, Nicholas. “Music as Performance.” In Martin Clayton et al. (eds.), The Culture Study of Music: A Critical Introduction. New York: Routledge. 2003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