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課規定
本學程應修學分含創業核心4學分、創業素養4學分、創業實踐課程1學分,合計9學分。
各課程之名稱與學分數,依每學年度本校學分科目表公布為準。
修讀資格及招生名額:
本學程開放本校在學學生修習,每學年度招生名額八十名。
申請修讀 :
1. 填寫修習申請表
2. 檢附歷年修課清單及創業活動參與證明,無則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