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申請
填妥申請表即可向學程委員會提出申請。(
經系所核可後,送至行政大樓2樓212室教學與學習中心)
本校學生曾修習相當於本學程之基礎課程,可經本學程委員會認定學分抵免。
自110學年度起,報名申請學程之修課同學,補助「程式設計與應用」、「聲音藝術」、「互動影像設計」、「互動裝置」課程所需之材料費用。
由於疫情關係,課程採線上、實體並行,若不便到校完成申請程序,請聯繫數位創新跨藝微學分學程辦公室
octprogram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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